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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u手机:央行发布大额存单处理暂行办法 组织认购1000万元起
2022-11-25 14:55:17 | 来源:leyu乐鱼vip 作者:乐鱼网app

  据央行网站音讯,今天央行发布了《大额存单处理暂行办法》。大额存单发行选用电子化的方法;大额存单发行以商场化方法确认。大额存单选用规范期限的产品方法。个人出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组织出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大额存单期限包含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种类。

  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是全国性商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二)已拟定本组织大额存单处理办法,并树立大额存单事务处理体系;(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商场化方法确认。固定利率存单选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方法计息,起浮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起浮利率基准计息。

  为规范大额存单事务展开,拓展存款类金融组织负债产品商场化定价规模,有序推动利率商场化变革,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了《大额存单处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额存单自认购之日起计息,付息方法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时付息、到期还本。

  发行人应当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在发行条款中清晰是否答应转让、提早支取和换回,以及相应的计息规矩等。

  大额存单的转让能够经过第三方途径展开,转让规模限于非金融组织出资人。关于经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途径发行的大额存单,能够依据发行条款经过自有途径处理提早支取和换回。

  大额存单能够用于处理质押事务,包含但不限于、质押融资等。应大额存单持有人要求,对经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途径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对经过第三方途径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

  第一条为规范大额存单事务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组织面向非金融组织出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据,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存款类金融组织(以下称发行人)包含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乡村协作金融组织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组织。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组织出资人(以下简称出资人)包含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第四条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存案年度发行方案。发行人如需调整年度发行方案,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从头存案。

  第五条大额存单发行选用电子化的方法。大额存单能够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第三方途径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途径发行。

  第六条大额存单选用规范期限的产品方法。个人出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组织出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大额存单期限包含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种类。

  第七条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商场化方法确认。固定利率存单选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方法计息,起浮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起浮利率基准计息。

  大额存单自认购之日起计息,付息方法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时付息、到期还本。

  第八条发行人应当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在发行条款中清晰是否答应转让、提早支取和换回,以及相应的计息规矩等。

  大额存单的转让能够经过第三方途径展开,转让规模限于非金融组织出资人。关于经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途径发行的大额存单,能够依据发行条款经过自有途径处理提早支取和换回。

  第九条关于在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为出资人供给大额存单的挂号、结算、兑付等服务;银行间商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对每期大额存单的日终余额进行总量挂号。关于经过第三方途径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应当供给挂号、保管、结算和兑付服务。

  第十条大额存单能够用于处理质押事务,包含但不限于、质押融资等。应大额存单持有人要求,对经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途径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对经过第三方途径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

  第十一条每期大额存单选用仅有有序编号和命名。发行人或上海清算所应当精确、接连记载出资人持有大额存单情况,不得与其他产品的出资信息相混杂。发行人为出资人开立大额存单专用账户,出资人购买大额存单遵从实名制规矩。

  第十二条发行人经过第三方途径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至少1个工作日在本组织官方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发表途径发表该期大额存单的发行条款,并于发行完毕后次一工作日内发表该期大额存单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经过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途径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发行完毕后次一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存案相关发行信息。

  大额存单存续期间,若有任何影响发行人实行债款的重大事情产生,发行人应当在事情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组织官方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发表途径予以发表。

  第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大额存单事务供给第三方发行、买卖和信息发表途径。

  第十四条商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依据商场展开情况,对大额存单发行买卖的利率确认及计息规矩等实施自律处理。

  第十五条大额存单在管帐上独自建立科目进行处理核算;在计算上独自建立计算目标进行反映。

  第十六条发行人展开大额存单事务,应当严格执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有关规矩,防备使用大额存单事务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处理办法》(银发〔1996〕405号文印发)一起废止。